蕪湖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實施細則
第一條 根據《蕪湖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為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強化管理責任機制,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各類科技計劃項目都必須組織驗收。綜合計劃科每個季度對♂已到期的計劃項目進行一次清理,提請項目歸口管理科室組織驗收,每半年對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驗收情況進行◣通報。
第三條 驗收工作由項目歸口管理科室負責,也可以授權委托項目主管部門或獨立的中介機構承擔。
第四條 根據不同計劃項目的特點,可采取多種驗收形式。 對於撥款在5萬元以下的項目,可采取@集中驗收;撥款在10萬元以上的項目,可采取會議驗收;5-10萬之間的項目,驗收形式由項目歸口管理科室確定。 重大項目驗收原則上要到實地考々察,並對項目經費的決算進行審計。對項目下面設課題的重大項目驗收,應在各課題驗收的基礎上,組織項目驗收。
第五條 驗收程序:
(一)項目承擔單位應在項目完成的1個月內提出申請,填寫《驗收申請♀表》,經主管部門審查後,報市科技局項目歸口管理科室。
(二)項目歸口管理科室10個工作日內審查、簽署意見後,會商計劃科。
(三)由項目歸口管理科室主持或委托主管部門、中介機構主持項目驗收。
(四)項目承擔單位填寫《項目驗收證書》,經主管部門和歸口管理科室簽署意見後,由計劃科加蓋驗收專用章後,方為有效。
(五)除涉及到科技保密和商業秘密等特殊情況外,驗收結果均要在網上公布。
第六條 驗收材料:
(一)項目合同書;
(二)項目驗收申請表;
(三)項目№研發工作總結報告;
(四)研制樣機、樣品的圖片及數據;
(五)產品測試報告或檢測報告;
(六)項目經費的決算表;
(七)其他。
第七條 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項目,承擔單位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說明原因及延長的期限,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並報項目歸口管理科室批復後,可以延期一也正因為如此次。
第八條 項目驗收方式和驗收活動安排,應提前3個工作日由組織驗收部門通知被驗收者。
第九條 一般項目驗收專家組』一般由3-5名左右專家組成;重大項目驗收一般由5-7名左右專家組成,其中要有1名財務專家。專家在審閱資料、聽取匯報、實地考察和質詢的基礎上,提出個人意▓見,同時經過集體討論後,形成專家組集體驗收意見。
第十條 驗收的主要依據是項目《項目合同書》,重點驗收合同∮書規定的研究內容、任務是否完成,技術、經濟指標是否達到,財政撥款開支是否合理等。項目驗收要突出專利、技術標準等自主永利娱场城app,突出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不對項目的技術水平做出評價。
第十一條 被驗收項目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通過驗收:
(一)未完成合同約定的主要技術指標;
(二)完成合同約定的經濟指標不到80%;
(三)預定成果未能實現或成果已無科學或實用價值;
(四)所提供的驗收兩只黑色爪子完全覆蓋了大寨主文件、資料、數據不真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
(五)擅自變更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考核目標、研究內容的;
(六)超過合同書規定完成期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務,事先未作說明的;
(七)經費開支存在嚴重問題的。
第十二條 未通過驗收的項目,承擔單位可在〒半年之內,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或補充材料,再次提出驗收申請。對未通過驗收的項目,市科技@ 局將進行通報、批評,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建立信用記錄。 對拒不參加項目驗收的,又未作出合理解釋說明的,其項目負責人三年之內、承擔身邊單位兩年之內不得申報市科技局各類星域科技計劃或經市科技局推薦申報省級以上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其中承擔單位是高校或下設研究◆所的科研機構的,所在的院(系、所)兩年之內不得申報市科技局各類科技計劃或經市科技局推薦申報省級以上各類科技計劃項目。
第十三條 項目主管部門應積極協助市科︻技局做好項目管理和驗收工作,對項目承擔單位給予必要的指導和支持。項目通過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項目歸口管理科室要形成完整的驗收材料案卷,由市科技局歸檔統一保管。
第十四條 為鼓勵科研人員大膽探索、寬容失敗,對探索性強、風險高的科研項目,因客觀原因未能達到合同要求,但原始記錄證明承擔項目的科研人員已經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經驗收專家組評議和市科技局批準後,可以視同為通過驗收。
第十五條 歸口管理科室就所管理的計劃項目的總體執行情況提供年度分析總結報告,由計劃科負責匯總,編制《年度科技計劃執行報告》。
第十六條 各類科技計劃可以根據本細則的精神,結合各自的特嗡點,制定項目驗收的具體規定。
第十七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Ψ 行.